處罰金額大幅度提高,部分違法行為實行“雙罰制”
違法行為 | 新固廢法罰則 | 現行罰則 |
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貯存、處置未經批準 | 10-100萬元罰款 | 1-10萬元罰款 |
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利用未報備案 | 10-100萬元罰款 | / |
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工業固體廢物 | 處所需處置費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 | 0.5-5萬元罰款 |
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其他環境污染 | 1-10萬元罰款 | |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未建立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 | 5-20萬元罰款 | / |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 | 10-100萬元罰款 | / |
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產生工業固體廢物 | 10-100萬元罰款 | / |
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0-100萬元罰款 | 1-10萬元罰款(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或者申報危險廢物有關資料 | 10-100萬元罰款 | 1-10萬元罰款 |
擅自傾倒、堆放危險廢物 | 處所需處置費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20萬元的,按20萬元計算 | / |
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 | 處所需處置費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20萬元的,按20萬元計算 | 2-20萬元罰款 |
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 | 10-100萬元罰款 | 2-20萬元罰款 |
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或者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 10-100萬元罰款 | 1-10萬元罰款 |
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 | 10-100萬元罰款 | 1-10萬元罰款 |
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 10-100萬元罰款 | 1-10萬元罰款 |
未經消除污染處理,將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的 | 10-100萬元罰款 | 1-10萬元罰款 |
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危險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其他環境污染的 | 處所需處置費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20萬元的,按20萬元計算 | 1-10萬元罰款 |
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的 | 處所需處置費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20萬元的,按20萬元計算 | 1-10萬元罰款 |
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 | 10-100萬元罰款 | 1-10萬元罰款 |
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 | 10-100萬元罰款 | / |
無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 | 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或者關閉;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 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 |
未按照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 | 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
增加了按日連續處罰規定
增加了行政拘留的規定
增加了查封扣押的規定
固廢污染防治設施的驗收由環保部門驗收改為企業自主驗收
中科檢測具備環保部門認可經驗,能進行固體廢物檢測,出具可靠檢測報告,協助企業完成相關環保工作。如果有相關業務需求,歡迎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