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檢測 > 技術文章 > 農藥登記生態毒理試驗
農藥登記生態毒理試驗
發布時間:2021-09-24 205
  生態毒理試驗是農藥登記環境影響試驗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內容,試驗機構通過進行試驗以獲得可靠的數據并形成試驗報告,以便對農藥的安全性做出評價,為預防和控制農藥對人體、環境生物產生危害等提供科學依據。
 
  《農藥登記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將生態毒理試驗分為四大類,同時增加了多項試驗周期長、工作量大的試驗項目,這對試驗機構在保證農藥登記試驗數據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實性上提出了更高要求。
 

  生態毒理的四大類別

 
  (1)A類試驗(14項):鳥類急性經口毒性試驗、鳥類短期飼喂毒性試驗、魚類急性毒性試驗、溞類急性活動抑制試驗、綠藻生長抑制試驗、浮萍生長抑制試驗、穗狀狐尾藻毒性試驗、蜜蜂急性經口毒性試驗、蜜蜂急性接觸毒性試驗、家蠶急性毒性試驗、寄生性天敵急性毒性試驗、捕食性天敵急性毒性試驗、蚯蚓急性毒性試驗、土壤微生物影響(氮轉化法)試驗。
 
  (2)B類試驗(7項):鳥類繁殖試驗、魚類早期階段毒性試驗、大型溞繁殖試驗、魚類生物富集試驗、蜜蜂幼蟲發育毒性試驗、家蠶慢性毒性試驗、蚯蚓繁殖毒性試驗。
 
  (3)C類試驗(3項):魚類生命周期試驗、水生生態模擬系統(中宇宙)試驗、蜜蜂半田間試驗。
 
  (4)D類試驗(6項):微生物農藥鳥類毒性試驗、微生物農藥蜜蜂毒性試驗、微生物農藥家蠶毒性試驗、微生物農藥魚類毒性試驗、微生物農藥溞類毒性試驗、微生物增殖試驗。
 
  截至目前,官方已公布4批通過認定的17家農藥登記環境試驗機構,除C1(魚類生命周期試驗)還未有試驗機構獲得資質外,其余生態毒理試驗項目均有試驗機構獲得了試驗資格。

 
生態毒理試驗

 

  試驗機構出具的試驗報告中應當特別關注的要點

 
  (1)委托方名稱和委托檢測產品的名稱應準確無誤;
 
  (2)報告時間不應存在邏輯錯誤;
 
  (3)試驗設計應符合準則要求,如濃度處理組數滿足準則要求或濃度組應按等比設計;
 
  (4)應有實測環境條件記錄,如溫度、濕度、光照強度、pH等測定記錄;
 
  (5)毒性數據數量級(包括授權環境數據)不應高于權威數據(主要參考英國電子手冊和IUPAC)2個數量級及以上;
 
  (6)毒性結果不能與同類產品相差2個毒性級別;
 
  (7)混配產品毒性結果不能高于各單劑的毒性級別,數據不能相差2個數量級;
 
  (8)試驗樣品不在有效期;
 
  (9)試驗樣品基本信息應準確無誤;
 
  (10)試驗結果觀察時間不夠;
 
  (11)水生試驗供試品濃度分析缺少譜圖,實測的添加回收濃度要在線性范圍內;
 
  (12)2018年12月1日后出具的試驗報告需要附企業與試驗機構簽訂的協議。
 
  總之,在新的《農藥管理條例》及其配套法規公布之后,農藥登記生態毒理試驗機構應對登記產品的屬性和特點做出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制定科學、合理的試驗方案后再開展試驗,確保農藥登記生態毒理試驗數據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實性,為農藥產品的順利登記提供重要依據。
 
  作為擁有嚴格質量管控體系,確保檢測報告的科學性和權威性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中科檢測,為全國范圍內的用戶便捷的服務,滿足市場日益增加的檢測需求。

相關資訊

查看更多 >
檢測服務
檢測標簽
檢測專題
檢測標準
檢測文章
免費咨詢
可加急,最快5分鐘成交,最遲2小時聯系
* 咨詢內容
您的稱呼
* 手機號碼
+86
電子郵箱